关于《无为市官圩、上下九连圩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保障工程运行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现将官圩、上下九连圩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如下:
一、官圩
1、地点:无为市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20m。保护范围划定:管理范围向外100m。
二、上下九连圩
1、地点:无为市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20m。保护范围划定:管理范围向外100m。
三、管理主体及主管部门
无为市官圩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无城镇水利站,上下九连圩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无为市姚沟镇水利站、无为市泥汊镇水利站、无为市福渡镇水利站、无为市陡沟镇水利站,主管部门均为无为市水务局。
四、无为市水务局负责官圩、上下九连圩的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勘界、绘图,设立固定标志、标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河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五、在官圩、上下九连圩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无为市官圩、上下九连圩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表.docx
无为市水务局
2024年6月13日